作者:大深財務 發布時間:2021-10-29 熱度:0
去年的所得稅匯算實際上就是所得稅的結算過程。在每年五月三十一日之前提交稅務部門。按照會計準則和稅收規則,建立專門的匯算表,增加調整。
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對象是企業的生產經營收入、其他收入及清算所得。
所得稅匯算是指納稅人按稅法、稅法、規章及其他有關稅法、稅法、規章及其他相關稅法的規定,計算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所得額,并根據每個月或每季度預繳所得稅的數額,確定其應納稅款或稅款。
1、總部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分攤稅金:總部分攤稅=匯總納稅企業當期應納所得稅×50%。
2、分公司按下列公式計算分攤稅金:各分公司分攤稅金總額=匯總納稅企業當期應納所得稅×50%。
3、分行分攤的稅金=各分行的稅金分攤總額×分行分攤額。
1、總署應將其所有二級及以下分部資料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,包括名稱、級別、地址、郵編、納稅人識別號、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名稱、地址及郵編。
2、各分處應將其總署、上司、下司之資料報地方主管稅務機關備案,包括總署、上司及下司之名稱,評級、地址、郵編、納稅人識別號、稅務機關的名稱、地址、郵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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